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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世界人權宣言?

已更新:2022年1月20日


《世界人權宣言》 是一份由聯合國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的文件,並成為了當時與人權相關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內容中強調了全人類的的權利與自由。


由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的關係,令到一些國家意識到言論自由、宗教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免於匱乏的自由之重要。為了向社會大眾重申並推廣上述的價值觀,並不分種族、性別、語言、宗教地維護所有人的人權和基本自由,起草委員會於1948年起草並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當時所有成員國都投票贊成該宣言,而這些條例則成為了開創性的全人類通用條例。


《世界人權宣言》闡明了對基本人權的信仰,包括生命權、言論自由、政治參與權、私隱、結社自由等。此外,它還闡明了不同的保障,例如法律保障、失業保障、社會保障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宣言僅是一份承諾,並不具法律約束力,但當中亦包含一些出現在其他具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文書中的內容。


隨著《世界人權宣言》的建立,聯合國隨後亦通過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 這些官方公約對大眾的社會和政治權利中進行了規範和具體化的規定,並重申以確保各國政府對自己公民的權利有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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